财政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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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财政政策对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贡献更为明显。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篇1

浅析国内财政政策的转变问题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财政学理论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将财政政策分为扩张性、紧缩性和中性三类。中性的财政政策是指财政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财政的收支既不会产生扩张效应,也不会产生紧缩效应。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策的中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自开始我国将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为何转型以及如何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广大财政理论及实际工作者需要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一定程度上以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和国债发行规模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适度增长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是在中国出现了外部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等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反周期性的适度扩张政策。从本质上讲,积极财政政策是一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主要以国债和支出两大政策工具的运用为主。

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年7月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在1998年逐渐显现,尤其是外贸方面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外贸增长幅度明显放慢,并于1998年5月出现负增长,极大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这种形势客观上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是中国经济处于周期性低谷阶段,经济增长明显趋缓,并出现通货紧缩迹象。同时,物价水平持续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均下降,通货紧缩显现。

三是买方市场全面形成。1997—1998年我国出现了全局性的“买方市场”,绝大多数产品供给能力大量闲置,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是货币政策效果不佳。尽管货币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放松银根、刺激需求的政策,中央银行先后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降低准备金率等,但货币政策没有产生足够明显的政策效果,其操作空间和余地已经相对狭小。

在上述背景下,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自1998年开始启动了积极财政政策。实行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对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平均每年拉动经济增长1.5—2个百分点)、刺激投资需求、增加出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二、积极财政政策转型的原因分析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看,扩张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通常是一种短期的临时性反经济周期手段,长期实施则有可能导致财政风险增加并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运用财政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刺激经济增长过程中,都会遇到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和转型问题。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扩大政府投资使总供求均衡维持在接近充分就业均衡的水平,利用投资转化的收入效应改变居民消费预期、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增强民间投资意愿,最终使市场机制恢复自主运行能力,经济增长恢复内在的秩序。这也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但是作为一项反周期调节的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始终未能在刺激有效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恢复经济自主增长方面产生明显的效果,投资需求越来越依赖政府,对居民消费拉动弱,而政府消费率却节节上升。

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国经济运行已进入新一轮快速、稳定增长期,民间投资能力迅速扩大、外部经济环境改善。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坚持“五个统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已经箭在弦上,作为宏观经济重要调控手段的财政政策本身为适应这种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积极财政政策转型,并不意味着财政将从建设投资领域全盘推出,而是赋予其更多、更重的宏观调控战略职能。实际上是要将短期策略性财政政策逐步转向中长期的战略性财政政策,或是要将积极财政政策逐步转向均衡财政、协调财政或者中性财政,它是包括财政调控目标方向、调控手段组合、调控方式方法的适时、适度转换在内的一个系统工程。

从当前的突出问题来看,随着民间的以及地方政府驱动的投资明显趋于活跃和旺盛,我国投资总量的增幅过大,同时货币供应量增长偏快,物价上升,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取代通货紧缩而成为经济运行中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毕竟是宏观“反周期”操作适用于经济低迷阶段的政策类型,当通货膨胀逐渐成为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压力时,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将形成逆向调节并加大经济健康运行的风险和阻力。因此必须实施财政政策的转型。

1、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逐步化解累积的财政风险

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7年来,期间仅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就达到9100亿元之巨,财政赤字率从1997年的0.78%上升到了的3%,国债余额已经超过26000亿元,债务负担率已经从1998年的10%上升到的约20%,累积的财政风险愈益加大。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排除爆发财政危机的可能性。

2、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抑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和通货膨胀压力

下半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投资增长过快对原材料及交通、煤、电、油、运等方面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多年减产,粮价逐步攀升,带动了居民消费品价格的明显上升,此外由国债投资及其配套贷款所引发的货币贷款增长过猛所形成的通胀压力增大。因此通过国债投资的适度调整,减少对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引导银行相应地减少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等的贷款规模,从而抑制对生产资料及投资品的市场需求,并为减少货币供应量和抑制通胀提供宽松条件。

3、财政转型有利于市场经济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实施

完善市场经济要求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发展经济而不是行政计划方法。国债资金投资是政府投资,由国家集中发行,过多的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增加了资源配置中的计划、行政色彩,妨碍了市场化改革进程,淡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长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会抑制微观经济活力的发挥,偏离市场化改革方向。因此国债适当淡出并减少生产投资,增加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将有利于促进投资的合理性和市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扩大消费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4、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克服“挤出效应”

“挤出效应”是指由于政府扩大赤字、增发国债而引起对民间部门资金供应的减少,从而减少民间投资的现象。当前一些领域制定的入市门槛对民间资本来说还是很高,同时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在社会可利用资本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过多的发行国债意味着政府支配使用的资源增加,而民间部门支配使用的资源减少,投资能力减弱,不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

在上述情况下,中央提出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的,是又一次科学的相机抉择。

三、如何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意味着通过适当控制和减少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优化国债支出方向、适当增加社会公共开支,达到有效地规避财政风险,减少国债资金安排使用中的负面影响,更好地促进财政稳定增长、提高经济建设资金运用效果,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最终达到保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调整优化国债资金的投向和结构

国债资金首先保证在建项目的扫尾,确保南水北调、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国家重大项目的投入和建设,以保持必要的政策连续性。增加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重点向农村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向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倾斜、向生态环境建设倾斜,并严格控制除西部大开发项目外的新开工项目,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国债资金管理,扩大国债资金实行工程招标采购、集中支付的范围,全面推行追踪问效管理,强化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稳健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政府公共支出可以采取无所作为的态度,而是要求对政府公共开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重大调整。当前需要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债资金投向结构。资金安排上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促有控。一方面缓解当前的结构性失衡和市场供求矛盾,另一方面,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领域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的经济过热行业,政府财政资金包括国债资金应当不再投入;对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政府开支“越位”领域,财政投入应当坚决退出;对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涉及到财政“缺位或不到位”的需要加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农业、社会保障、生态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研发,以及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需要加大投入和支持的力度,努力促进“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发展。

3、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加强税收征管

要大力推进财政体制和制度改革创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财税环境,建立有利于经济自主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在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有增有减的结构性税制改革。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第二,统一合并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调低现行33%的比例税率,规范税前列支,增加必要的扣除,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第三,要改革和完善农业税费制度,停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第四,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结合排污费的改革,开征环境税;结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遗产税与赠予税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把该征的税尽可能如数征上来,压低非政府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减少经济运行中的扩张因素。

4、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启动民间资本

要坚持“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搭建民间资本进入的平台。一是放宽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拓宽民间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取消对民间投资竞争性行业的各种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领域、公共领域等。二是加大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保护公平竞争,努力消除地方市场分割和部门垄断,为民间投资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在财政政策上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包括规范和简化税制,防止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歧视,同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在资金上对中小企业给予同等待遇,对其发展给予资金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加大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发展农业,财政政策必须有所作为。要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民收入仍然较低,财政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予以大力支持。要调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包括扩大对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对农村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财政供养人员的财政补贴。要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各种收费,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安全阀”。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收缴体系,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标准,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首先建立统一的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覆盖到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建立多渠道筹资模式,解决社保基金缺口问题;加快社会保障体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化建设,尽快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比重。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障制度改革。二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资产置换、土地拍卖等方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偿养老基金的不足。三是在合适的时机,将社保资金由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实现社保资金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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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

我国的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而活跃的力量,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在各自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稳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截止到底,全国中小企业数己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5%以上;它所提供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并提供了大约80%的城镇就业机会,成为县及县以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见,中小企业己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和内部经营管理特点制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如何从财政政策方面为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仍然是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

由于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方面的劣势,中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成本较高,多数产品和技术属于模仿性质,并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甚至衰退期,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很难与拥有充足资金、技术和销售网络的大企业相抗衡。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缺乏全面引进设备和技术的资金来源,而自身又难以承担基础研究和科研创新的任务,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属于市场弱势群体。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社会处于短缺经济阶段,不管企业生产的产品样式、性能如何都能卖出去。但在现阶段,全国已经形成买方市场,商品大多供过于求,市场竞争达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面对这样的形势,不少中小企业很难适应,处境十分困难。

(二)缺乏融资支持

⒈历史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在产权改革中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诚信机制失效,导致其融资面临困境。在大量的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人之间不可能有相同的信息。当双方掌握的信息有差异时,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隐瞒信息,或扭曲信息甚至传递虚假信息,使得交易质量存在隐患,交易效率降低。这种在交易前隐瞒自身掌握的信息或利用对方不知情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的行为称为逆反选择。在交易产生后,一方不采取积极措施或适当的激励机制,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称为道德风险。

防止或减少道德风险是保证融资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和必要前提。在中小企业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为企业改制付出沉重代价,这是典型的隐藏行为的类型,道德风险在这里表现得最为突出。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掀起了企业改制的高潮,中小企业主要采取了股份合作制、零资产转让、职工“持股制”、个人买断等形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的企业对欠债银行封锁改制消息,或回避银行参与资产评估,或通过操纵拍卖,故意压低资产,压低银行偿债比例。这种情况在全国比较普遍,这就使改制之后的企业再度建立与银行的诚信机制出现障碍。

⒉现实原因。与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要承担过高的财务成本。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由于在获取商业银行贷款时难以提供充足、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按照信贷配给理论,银行尤其是大银行将倾向于给那些能够提供充足抵押的企业或项目放贷。就现实原因而言,受管理体制的影响,政府的财政和信贷投入往往偏重于大中型企业,其中,向大型企业倾斜被认为是重要的因素。更有甚者,一些金融机构规定,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贷款条件,造成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贷款资格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固有的特性,使其很难通过证券市场获得企业所需要的资金。而随着社会主义金融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意识大大增强,中小企业将面临着一个更加紧迫的融资环境。

(三)缺乏高效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工商局和工商联分管个体私营企业,农业部分管乡镇企业,原国家经贸委管中小企业,科技部分管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造成多头管理,难以保证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同时,各部门间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沟通与联系,信息分割,数据统计交叉、重复,对中小企业的总体规模、产业结构、财务状况等都缺乏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数据。最后,导致难以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培训、信息、担保、融资等各类服务工作和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协调和落实的结果产生。

二、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

(一)税收优惠政策效率不高现行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基本都采用以税收优惠政策为操作模式的隐型财政支出模式,基本上没有直接运用于扶持和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出。虽然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作用快时效性强的特点,但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资金的一种“坐支”,在我国尚未纳入税收支出预算管理,政策透明度不高,而与其相配套的政策执行效率监督体系也还未形成,使得相当部分优惠政策非但没有实现其支持企业发展的制定初衷,而且还导致了许多企业为冒享优惠政策而进行弄虚作假的严重“寻租”行为,国家的税基受到了侵蚀,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增长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中小企业税法体系不完善现行的税收立法体系几乎都是采用小条例(法律)大细则的形式,临时通知、补充规定不断,有关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也只是从承受对象看主要涉及中小企业,没有一套系统的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制定的税收政策法规体系,造成相关政策执行起来随意性强,受人为因素影响大。同时,很大一部分优惠政策地制订还仅仅停留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等低技术层面,没有把中小企业提升到是当今许多高新技术的发祥地、吸纳社会新生劳动力的主渠道等这样一种战略地位来考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作用性不强。

(三)增值税制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与限制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人为地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凡达不到销售标准(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180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不管企业会计是否健全都被界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界定把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都划入了小规模纳税人之列。而小规模纳税人较高的征收率(工业6%,商业4%)使其的实际税负远高于一般纳税人(工业4%,商业2.5%)。同时,目前实行的只允许抵扣购进原材料进项税额的生产型增值税制还存在着对资本品的重复征税问题,使得即使被划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的企业与国外同类企业相比也承受着较重税收负担,影响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资金投入量要求很高的资本密集度与技术密集度都很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危害更大。

(四)所得税制中的亚国民待遇我国中小企业的很大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都集中在所得税当中,包括优惠税率、直接减免等几种形式,然而与外资企业在所得税领域享受的待遇相比,内资中小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形式明显单一,力度明显不强。主要表现在:税前费用列支标准过严,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与外资企业相比偏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过于陈旧,而严重影响企业采用新设备提高产品层次的积极性等等。这一弊端在我国加入WTO,经济日益融入国际大循环的今天,其危害性变得更大,严重地影响了国内企业竞争力,同时还造成了大量冒享优惠政策的假外资企业产生,导致了国家税收大量地流失。

(五)税外收费情况严重大量的税外收费弱化了税法的刚性,冲击了税收调节分配的主导作用,导致了税费不分、以费代税、费强税弱的严重后果,令大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重负不堪。

(六)税收政策执行模式的欠缺现行税务部门征收税款实行的是建立在计算机和网络基础上的征管模式,其优点是,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纳双方的办税效率。然而,这种模式是建立在需要一定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来支持和维护的基础上的,这对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和绝大多数中西部内陆偏远省份的中小企业来讲还是一笔不轻的负担,导致其纳税成本大大增加。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分析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及投融资支持

⒈设立并管理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渠道。可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其资金来源可由三部分组成:政府财政拨款;出售国有中小企业收入;从中小企业营业收入中提取的一部分收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由政府管理,在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换代、高新技术孵化等方面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具体形式可以包括资助、贴息、奖励、救济、坏账冲抵等。

⒉为中小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或低息贷款,扩大其融资渠道。对于生产“精、尖、特、优”产品的中小企业,我国应有政策倾斜,使其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国家应争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这些企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且向金融机构推荐市场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同时,国家应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对从事节约能源、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行业的中小企业给与更多优惠。

⒊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引导与规范对中小企业投资。

⑴鼓励居民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启动民间投资。我国可对市场前景看好、具有财源价值的生产和建设项目,对用自有资金创建中小企业,和对现有中小企业增加投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补贴。对中小企业新增员工(尤其是失业、下岗职工)的培训,工资费用进行适当补贴,以创造新增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对有成果的科研开发项目支出进行补助,以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社会科技进步。

(二)规范和清理有关中小企业的税费制度。

⒈我国应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应体现企业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取消按所有制性质和经济性质制定的税收政策优惠,对一部分具有特殊功能确需特殊优惠的中小企业(如福利企业),也应实行先征后退或定向补贴的做法,以维护税收政策的同一性和完整性。⑵对新开办的中小企业也应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创办企业。如日本对于新开业的中小企业所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须经认定)和既存企业为提高技术能力而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在第一个年度里或是作30%的特别折旧,或是免交7%的税金。我国各地区目前虽然有一些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受惠对象的税收减免政策,但还不够规范化、系统化,今后应逐步清理、规范和完善并上升到法律形式。

⒉税收政策的改革思路⑴调整增值税政策。①改变认定企业规模的标准。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作为认定标准的规定,改之以财务会计管理是否健全为标准。企业不分大小,只要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资料,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偷税行为,都可按一般纳税人对待。②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我国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虽然已调低为4%,但仍比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据有关部门测算,商业一般纳税人税负,甘肃省为2.08%,广东省为1.18%,广西壮族自治区为1.7%,北京市为1.27%,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大高于一般纳税人,显然有悖公平竞争原则。我国可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工业企业实行5%的增值税率;商业企业实行3%的增值税率。③实行加速折旧政策,用于折旧的资金免增值税。④逐步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投资,加快技术进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税转型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更要高于一般纳税人。

⑵完善所得税政策。

①尽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变国内企业的“亚国民”待遇,增加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堵塞由于两套税制而导致的税收管理上的漏洞。所得税政策历来内外有别,我国所得税率为33%,并且税前扣除少,实际更高。而英国为20%,其他国家也大大低于我国,并且美国等20多个发达国家还制定了中长期的减税计划。如加拿大1998年对中小企业的税收进行了大幅度下调,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从29.12%下调到13.12%,为此联邦减少30亿加元的税收收入;省公司所得税税率从14%下调到8%,为此省减少10亿加元的税收收入。意大利也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提供创新投资额减税优惠,对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给予25%或20%的减免,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5亿里拉;用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免税优惠,优惠额占利润投资额的30%,但不超过5亿里拉。

即如发展中国家印度,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中也有很多减免税措施,如在1997、1998财政年度,印度政府对小规模工业的减免税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将产值低于3000万卢比的企业都作为一般货物税的减免税对象,货物税的免税限额从产值750万卢比的企业提高到产值1000万卢比的企业。

②适当降低内资企业的税前费用列支标准,以实现公平税负。③适当降低税率和优惠税率,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借鉴当今国际上税制建设普遍遵循的“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如设置含有低税率的多档税率,对年盈利6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企业,实行15%的低税率;对年盈利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企业,实行20%的税率;对年盈利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小企业实行25%的税率④加强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支持,拓宽现在优惠政策只限于软件行业这一规定,逐步普遍推行科技投资税收抵免、技术开发费用扣除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⒊规范和清理地方中小企业的收费制度。

①逐步剥离目前由企业承担的一些公共事务与社会职责,企业只承担生产与经营职能。②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收入机制,明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费用都应主要由税收来承担,不应再向使用者或受益者收取额外费用。③要通过规范税收制度,在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变费为税,使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的负担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甚至可以向中小企业倾斜。④制止公共部门利用自己的地位侵害其它企业的利益。加强对公共部门经营行为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建立公共部门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听证制度,降低登记和最低注册资金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减轻中小企业负担问题。

(三)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制度和产品目录制度

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着手制定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的产品目录,通过多种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尽可能多地获得政府购买份额。例如,我国应该鼓励与扶持生产“精、尖、特、优”产品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与壮大。一些技术难度大而又面临失传的产品如云锦,当属此列。我过可以学习美国对中小企业的采购采用扶持手段:搁置购买,即政府参与合同招标,选出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合同项目搁置一边,待小企业投资;拆散合同,即从专项合同中分离出一般性合同,或将一个单一合同分成多个小合同,确保小企业有参加投资的机会。同时,政府还可以颁发能力证书,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招标方对小企业实现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有怀疑,政府可出具证明,表明该企业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⑴运用财政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建立贷款担保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的政府管理部门,根据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计划,对申请担保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贷款额的多少、贷款的性质、贷款时间的长短,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所需担保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资产划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动产、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现、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社会和企业入股、国内外赠与等多方筹集。增加政府出资数量,大力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⑵运用财政手段,努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如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率的信息渠道和高质量的公共信息,以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税务部门可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及时为中小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买等涉税事宜。特别是应为那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的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培训等服务,大力推广税务代理制度。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另外,加强对中小企业户籍管理和税源监控,强化责任制,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管理,掌握中小企业经营情况、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情况,促使中小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税收贡献率。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此外,在城乡建设规划中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以低于市场标准的租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场地和厂房,以融资租赁等形式向小企业提供设备等方面的支持,支持创办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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