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落实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等措施

| 泽慧

7月27日,据新华社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近日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说,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是继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之后,住建部的最新表态。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根支柱,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积极作用。

买房首付降低意味着什么?

买房首付降低意味着降低贷款买房的门槛,降低了用户的购房成本。另外,首付比例降低了,意味着用户办理的贷款额度增加了。在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贷款年限越长、贷款额度越高,产生的贷款利息就会越多。在相同的贷款年限、贷款利率之下,首付低的用户要比首付高的用户每个月偿还的月供更高且支付的利息也会越多。

首付比例降低,由于月供增加了,那么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对于借款人的收入要求会更高,如果收入流水不够还会面临贷款失败的情况。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了吗?

只有部分地区的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了。例如山东菏泽地区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于近期陆续将“无房无贷”购房者首付比例降至20%;除了菏泽,重庆、江西赣州、河南驻马店等地不少银行已经将首套房贷首付比例降至20%。

除了重庆、赣州、菏泽等地降低首付比例外,有的城市也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比如北海就将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60%下调至40%;自贡市则放宽了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

多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因城施策是什么意思?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对于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这一点体现在多地下降首付上,就是“因城施策”。

首先,不同的城市,房价的起点不同就会导致首付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一刀切要求将房价首付下降至规定价格明显是不合理的,例如山西省太原市和上海市的房价肯定不一样,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下,上海市的房价要高出好多,对应地首付也是很高的,而如果要求这两个城市的房价首付都下降到同样的价格,明显对于上海市来说下降的更多,因此在房价首付下调上必须“因城施策”。

其次,不同地区人员构成不同,从而导致对于住房需求也不同;同时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金融结构也不同,通俗来讲,就是借贷款的利息政策不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降低房价首付必须“因城施策”,如果地区借贷款利息高房价也高,首付无疑应该下降的略多,而如果地区借贷款利息低房价也低,首付下降的就没有必要特别多,这些都应该根据当地具体环境来进行调整;除了考虑借贷款利息之外,还应该考虑的就是居民购房意愿高不高,如果几乎没有居民愿意购房,那就应该大幅下降房价首付,刺激居民的消费意愿。

降低房价首付,这项政策的本质是为了服务大众,民生政策应该是要真正对百姓有好处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自然要“因城施策”,只有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情,才能制定出真正造福本地居民的好政策,也才能真正解决困扰当地居民的烦恼,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地区的经济加速发展。

哪种贷款买房比较划算

1、分阶段性还款法。这种还贷方式比较适合年轻人。由于年轻人、大学生刚参加工作,手头资金紧张,所以这种还款方式就允许客户有3-5年宽限期,开始还款每月只要几百元,过了5年后,随着收入提高、经济基础的夯实,还款也会提高步入正常的还款方式。

2、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还贷方式适合收入较高的群体。借款人可随还贷年份的增加,逐渐减轻还款负担。这种还款方式是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中,同时付清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便会逐渐减轻,但由于利息是递减的,因此开始几年的月供金额要比等额本息高,压力会比较大,所以这种还款方式对于收入高且还款压力不大的人群比较合适。

3、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普遍的还款方式适合收入稳定人群。等额本息是指,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可见对于收入稳定、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投入过大的家庭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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