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的性质是什么

| 吴泽

公债的性质包括有偿性、灵活性、信用性。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债务(Governmentdebt)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债务作为财政范畴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债制度是在私债的基础上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产生于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借债规模有所扩大,但发展十分缓慢。

公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①通过预算安排。即政府将每半年的公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而列入当年的支出预算,由经常性的财政收入来保证公债的偿还。

②设置偿债基金。即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设置专项基金用以偿还公债,在公债还清之前,不减少预算拨款,以期逐年减少债务,故亦称减债基金。

③举借新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为到期债务的偿还筹措资金。

公债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①市场购销偿还法。指政府按照市价从债券市场收回公债券,从而使公债免除。

②抽签偿还法。指政府在发行公债时规定将定期抽签,分期分批予以偿还。这一方法不论公债券号码顺序的先后和认购公债迟早,而以中签年度作为偿还期。

③比例偿还法。即将公债总额分为若干份,逐年按既定份额偿还。

④到期一次偿还法。指政府对发行的公债,实行在债券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本金和利息的办法。

⑤调换偿还法。即政府发行新债券以偿还即将到期的旧债券(见公债调换)。

公债的偿还会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因而政府在安排公债的偿还时,需要考虑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尽可能减轻或避免因偿还公债可能引起的经济和社会的震荡。

政府发行公债的作用

1、政府发行公债,能够有效地解决短期时间内的财政困难问题,并且有利于对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2、发行公债能够调节累计和消费的关系,使得二者的比例逐渐趋于正常;

3、发行公债有利于调节金融市场,从而保持金融市场发展的稳定性;

4、发行公债有利于调节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二者之间的平衡。

公债和私债的区别

1. 发行对象不同:公募债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也就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公开募集;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债券,不超过200人。

2. 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债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债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

3.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债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债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 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债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债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 发行方式不同:公募债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得由承销商向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交易所对备案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核对,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备案。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6. 变现方式不同:公募债可在证券市场转让;私募债不能在证券市场交易,只能以协议转让方式流通,且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

7. 风控程度不同:公募债券的发行需要经过国际公认的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而私募债券一般不用经过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不强制评级。

8. 发行期限不同:公募债以中长期为主,一般为5年期左右。私募债暂定发行期限一年以上,暂无上限,一般以2年为主。

9. 发行利率不同:公募债发行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近,私募债发行利率高于公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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