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创业扶持政策

| 小龙

青年创业示范园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州均要建设青年创业示范园,并为五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服务。以五华区为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昆明北理工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建了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并以此向云南省人社厅申请创建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该园位于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1、入园条件:近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团队,大学生的企业股份最低达30%。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管理部门:五华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协调办公室(隶属于五华区就业局),负责受理申请。

5、入园方式:专家评审。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篇1】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具体政策如下:

(一)大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谋划的,自本地工商部门批准其谋划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不计算在内),昔时安置待业职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职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昔时新安置待业职员占企业原从业职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4、不同的行业另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英语四级培训班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贸易、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谋划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篇2】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州均要建设青年创业示范园,并为五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服务。以五华区为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昆明北理工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建了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并以此向云南省人社厅申请创建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该园位于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1、入园条件:近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团队,大学生的企业股份最低达30%。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管理部门:五华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协调办公室(隶属于五华区就业局),负责受理申请。

5、入园方式:专家评审。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篇3】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_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投资创业。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_〕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9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