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购买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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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须满一定年限才可以按照要求上市交易,并且需要经房屋所在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适用房购买优点和缺点,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经济适用房购买优点

1、经济适用房最为明显的优点就是价格相对便宜,而且很多房子都是近年来新修建的,户型也比较合理,价格要比市面上同类型的商品房便宜不少。

2、政策方面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3、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城区周边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

经济适用房购买缺点

1、建造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2、经济适用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缺陷。因为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

3、经济适用房可能带来一些后遗症,容易形成穷人聚居的贫民窟、问题社区,造成居住割裂。穷人富人彼此隔绝、相互不沟通,越来越没有交流,这对社会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妨碍社会和谐团结。

经济适用房购买三个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

经济适用房购买主要程序

1、申请登记。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

2、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5、集中审核。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7、签订合同。购房人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按购房须知要求办理选购房手续(选购办法由售房单位确定),要求购房人在15日内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需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必须达到30%;不需要按揭贷款或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项。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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